在我的记忆版图里,幺叔始终是那个站在村口老槐树下,背着手、眯着眼看路的背影。
所谓的“农村幺叔”,往往不是一个有着波澜壮阔人生的角色,他们大多排行最小,从小被父母和兄姐宠着,到了该成家的年纪,却因为种种原因——或许是不善言辞,或许是性格散漫,又或许只是单纯地不想离开生养他的土地——成了村里最后一个“留守”的男人。
我的幺叔今年五十八岁,人如其名,在家族里是个“幺”,年轻时,他也曾骑着一辆二八大杠自行车,铃声清脆地穿梭在乡间土路上,那时候的他,眼神亮得像夏夜的星星,总以为日子会像那辆自行车的链条一样,转得飞快,永远有奔头。
真实的生活从来不是小说,它是一地鸡毛的琐碎,也是岁月无声的侵蚀。
幺叔的生活,是清晨四点就开始的。
天还没亮透,当村里的狗叫声此起彼伏时,幺叔就已经醒了,他不需要闹钟,生物钟比谁都准,起床后的第一件事,不是洗脸刷牙,而是去厨房生火,农村的灶台是热气腾腾的源头,也是幺叔生活的战场,捡柴、引火、添煤,那双曾经修长如今布满老茧的手,在灶膛前翻飞。
他爱抽烟,但舍不得买好烟,通常是自家地里种的旱烟叶,晒干了,揉碎了,装在一个洗得发白的玻璃瓶里,烧火的时候,他就用火钳夹一点烟丝,在火苗上燎一燎,深深吸一口,然后缓缓吐出,白色的烟雾瞬间就被厨房的油烟吞没。
“幺叔,起这么早啊?”偶尔有邻居路过,他也只是应一声,眼神里透着一股子倦意,但更多的是一种踏实的安稳。
在这个家里,幺叔是“闲人”,也是“忙人”,说是闲人,是因为他不用像大哥二哥那样去城里打工,不用背负房贷车贷,他守着家里的几亩薄田和一头老黄牛;说是忙人,是因为他是这个家的“后勤部长”,父母年纪大了,身体不好,幺叔成了他们的拐杖,给老人端屎端尿,陪他们看病拿药,这些城里人听起来难以启齿的事,在幺叔这里,做得理所当然,甚至带着一种近乎麻木的熟练。
他的日子,是按季节来计算的。
春天,他忙着翻地播种,那件蓝色的中山装上永远沾着泥点子;夏天,他顶着大太阳在田埂上除草,皮肤晒得黝黑发亮,脖子上的毛巾拧出的水能养活一盆花;秋天,是他最开心的日子,金黄的玉米堆满了院子,他会在树下摆上一桌酒菜,自斟自饮,看着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;冬天,他就猫在家里,围着火炉,听收音机里的评书,或者刷着那个屏幕裂了缝的智能手机,学习怎么在网上抢特价鸡蛋。
关于爱情,幺叔也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