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四点,城市的霓虹灯刚熄灭,我已经醒了。
在这个城市里,我是个隐形人,没有身份证,没有住址,只有这个用来装故事的、缺了口的瓷碗,闹钟还没响,但我习惯性地摸了摸枕头边——那里没有手机,只有一张皱巴巴的旧报纸。
起床,刷牙,洗脸,水龙头流出来的水有些凉,但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刺骨的感觉,这十年,我就像这水一样,在这个庞大的城市里流动,寻找着温度。
我的“工作”开始得很早,走到十字路口,找一个背风、人流量大的位置,把那个破碗放在地上,再拿一根磨得发亮的木棍抵在碗底,发出“哐当”一声脆响,这声音是信号,告诉路过的行人:我来了,我需要帮助。
讨饭也是一门技术活。
我观察过每一个路过的人,那个背着双肩包、眼神疲惫的白领,他看起来也很累,但他的钱包鼓鼓的,那是他的生存成本,我不忍心去碰;那个提着菜篮子的大妈,她手里的菜都要买两斤肉了,我也只能干瞪眼。
真正落难的时候,是那个穿着校服的小学生,他手里拿着两块钱,犹豫了一下,放进了我的碗里,那一瞬间,硬币的重量压得我心头一颤,我冲他喊了一声“谢谢”,声音嘶哑得像破风箱,那两块钱,比我今天讨到的任何钱都让我觉得沉重,因为那不是施舍,那是这个世界上最干净的东西——希望。
但我必须坚强,在街头,软弱是致命的,隔壁摊位的大强,因为腿脚不便被保安推搡,他不敢还手,只能缩在角落里哭,我走过去,递给他半瓶水,低声说:“忍着,哭也没用,越哭他们越欺负你。”
我们要饭的圈子很小,大家像是一家人,又像是仇人,为了抢一个好位置,大强和我昨晚差点打起来,但今天早上,看到他腿上淤青的痕迹,我还是把唯一的两个肉包子留给了他,我们是相依为命的狼群,在人类的目光中苟延残喘。
中午的时候,太阳毒辣,我的肚子饿得咕咕叫,但我不能动,一旦放下碗,就没有人会把钱放回去了,我盯着来往的脚尖,看着皮鞋、运动鞋、高跟鞋从眼前掠过,有的匆匆忙忙,有的步履从容。
有人骂我:“装什么可怜,真恶心。” 有人无视我,像看一块石头。 也有人给我一块钱,连头都不抬。
我学会了不再辩解,辩解是多余的,因为在这个看脸、看钱的社会里,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原罪,我只是一具行走的躯体,一个用来接收善意的容器。
下午三点,是最难熬的时候,我的手开始发抖,那是风湿病犯了,我缩了缩袖子,看着手腕上那道深褐色的伤疤——那是两年前为了抢一个乞丐的碗,被人用刀划的,那时候我以为那是江湖义气,现在才明白,那只是弱肉强食。
黄昏降临,城市的喧嚣逐渐掩盖了我的存在,我收拾起我的碗和棍子,准备去公园的长椅上过夜,路过垃圾桶时,我翻找着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半个馒头,那是我一天中最奢侈的时刻,虽然冷硬,虽然带着馊味,但那是实实在在的粮食。
我蹲在垃圾桶旁,狼吞虎咽地吃着。
旁边一对情侣走过,男生嫌弃地捂住鼻子,女生拉着他快步走开,我咽下最后一口馒头,擦了擦嘴角的油渍,站起身来,拍了拍屁股上的土。
我不恨他们,在这个世界上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,他们的苦在心里,我的苦在身上。
回到公园,大强已经睡下了,我躺在长椅的另一头,看着天上的月亮,我想家,想那个北方的小村庄,
